暴露持續時間
低溫暴露持續時間影響裝備安全性、完整性和性能,可根據裝備自身材料、結構特性和使用情況進行選擇:
a 非危險性或安全性無關(非生命保障型)的裝備。該類裝備(處于非工作狀態)中的大多數(可能有機塑料除外),在低溫下達到溫度穩定后,將不會出現性能退化現象。若沒有其他合適的時間,試件溫度穩定后,貯存時間可取4h。
b 含爆zha物、彈yao、有機塑料等產品的裝備。這些裝備中的這類產品在溫度穩定后性能可能還會繼續惡化,因此需要對他們進行長時間的低溫試驗。在試件溫度穩定后,最少要進行72h的貯存試驗,因此這是此類產品典型的低溫暴露持續時間。
c 含限位玻璃等產品的裝備。需要安裝或限定在特定位置的玻璃、陶瓷和玻璃類產品安裝或限定在其特定位置的裝備(如光學系統、激光系統和電子系統),往往會由于這類產品出現靜疲勞而使裝備損壞。因此,或許需要更長的低溫試驗時間才能誘發出這一現象。若沒有其他參考數據,推薦使用24h的暴露時間。
試件的技術狀態
試件的技術狀態是決定其受溫度影響程度的重要因素。因此,試驗時應采用裝備在貯存或試用期間預期的技術狀態。至少應考慮以下技術狀態:
a 裝在運輸/貯存容器內或運輸箱內;
b 有保護或無保護狀態;
c 正常使用狀態;
d 為特殊用途改裝后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