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 150.4A-2009
分析有關技術文件的要求,應用裝備(產品)訂購過程中實施GJB 4239得出的結果,確定裝備壽命期內淋雨環境出現的階段,根據下列環境效應確定是否需要進行本試驗。當確定需要進行本試驗,且本試驗與其他環境試驗使用同一試件時,還需確定本試驗余其他試驗的先后順序。
環境效應—-大氣
大氣中環境影響如下:
a 干擾或破壞無線電通訊;
b 限制雷達的有效性;
c 由于能見度降低使飛機操作受到限制和使翼面升力降低(只在暴雨期間);
d 損壞飛行中的飛機;
e 影響da pao和dao dan飛射;
f 降低光學監測效果,甚至無法進行光學監測;
g 降低戶外工作效率;
h 引起引信誤動作;
i 降低光學裝置的能見度。
雨撲擊
淋雨碰撞沖蝕裝備表面。
積雨/滲透
積雨/滲透雨水對裝備所產生的影響包括:
a 造成某些材料的強度降低/泡漲;
b 銹蝕可能性增大,腐蝕甚至霉菌生長;
c 增加裝備重量;
d 使電器和電子設備不能工作或不安全;
e 電氣設備失效;
f 裝備內部結冰可能會由于元器件膨脹或破裂造成緩慢性退化和功能失效;
g 改變熱交換;
h 推進劑燃燒緩慢。